旺苍县黄洋镇卫生院及周边地块用地调整,总用地1.94公顷
调整地块的位置位于旺苍县黄洋镇镇区南部,现状国道542(原省道202)北侧,广巴铁路南侧,黄洋河西侧,距旺苍县城9km,距广巴高速旺苍东出口3km。该地块规划用地主要由医疗卫生用地、公共停车用地、居住用地和福利设施用地(黄洋镇养老院)构成。现拟调整为以特殊医疗用地为主的用地。
规划修改背景
本项目建设顺应了“加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要求,必将有力推动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目前旺苍县人民医院仅有传染病科1400平方米,10张床位,住院环境较差、流程不甚合理,收治能力低,且缺乏传染病相关检测设备、重症救治设备、负压隔离病房及相关隔离防护设备,传染病诊疗与救治能力亟待加强,无法应对大型的突发公共传染性卫生事件。需要进行传染病区的扩大规模建设。经多方论证及比选,确定黄洋镇卫生院及周边地块,因此需进行黄洋卫生院及周边地块布局规划。本区域的调整也是优化地块的布局,促使地方公共服务实施配套完善,用地结构完整,用地布局更为合理。
规划修改内容
调整前地块编号图
调整后地块编号图
调整前指标表
调整后指标表
规划论证结论
原控规地块内医疗卫生用地为黄洋镇卫生院,本次调整地块增加特殊医疗用地即旺苍人民医院传染病区与黄洋镇卫生院用地共同构成地块医疗卫生用地,总用地1.94公顷,其中黄洋镇卫生院用地为0.27公顷,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35%。旺苍人民医院传染病区用地1.67公顷,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40%。原控规地块内的居住用地,规划调整将原规划居住用地指标于镇区进行规划布置,本地块内不再布置任何居住用地。原控规地块内的行政办公用地,本次仍然保留此用地,作为南溪村村委会用地,用地0.09公顷,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12米,绿地率≥35%。
原控规用地布局
调整后用地布局
公示情况说明(一)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二)本规划依据旺苍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三)公示时间:2021年5月28日至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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