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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昭化区购房补贴政策来啦,买新房补贴400元/平方米

来源:吉屋网   2025-01-10 14: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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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发昭化区房地产市场活力,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制定以下措施。话不多说,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广元昭化区购房补贴政策来啦,买新房补贴400元/平方米。

广元昭化区购房补贴政策来啦

加大实施购房补贴支持力度

(一)支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昭化区购买参与购房补贴活动项目的房源,享受以下政策。

1.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的,按建筑面积给予购房补贴400元/平方米,单套最高补贴不超过6万元。

2.凡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教职工、医护人员、消防救援人员、公安民辅警、现役(含军队文职人员和职工)或退役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四川好人、中国好人;区级及以上评选的道德模范、文明家庭;在昭化区务工的产业工人(用工企业缴纳社保不低于6个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购房补贴500元/平方米,单套最高补贴不超过7.5万元。

3.符合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给予购房补贴600元/平方米,单套最高补贴不超过9万元。

以上购房补贴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二)支持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在昭化区购买参与购房补贴活动项目车库车位并完成网签的,给予补贴10000元/个。购买新建商业用房并完成网签的,给予总房款5%的补贴。

以上措施合同签约和网签备案金额以享受补贴前的金额为准。对参与购房补贴的房源销售价格,按照“一房一价”进行锁定,房源锁定销售价格依据本项目同类房源近6个月商品房网签销售均价合理确定。销售价格由开发企业申报,并在区住建局备案。

(三)支持商品住房“以旧换新”。2024年1月1日以来,出售自有住房完成产权过户,并在措施有效期内,在昭化区购买参与购房补贴活动项目新建商品住房完成网签的,给予“以旧换新”购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面积小于出售自有住房面积的,给予新房合同价款0.5%的购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面积大于等于出售自有住房面积的,给予新房合同价款1%的购房补贴。

(四)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推介促销。同一开发企业在昭化区开发的参与购房补贴活动项目,在措施有效期内向昭化区外人群(在昭化区工作生活的公职人员、区属国有企事业人员除外)销售新建商品住房达到以下套数比例的,给予房地产开发企业奖补资金。销售套数比例达到15%的,按照3000元/套给予企业奖补,销售套数比例超过25%的,超过部分按照5000元/套给予企业奖补。鼓励我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举办大型促销活动,区财政可给予一定补助。

(五)支持被征收拆迁户购房。历年来,涉及昭化区被征收拆迁户没有享受过购房补助的,此次参与购房补贴活动项目在昭化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网签备案的按照20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

(六)支持引进人才购房。历年来,昭化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参与此次购房补贴活动项目,在昭化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对应政策规定安家补助上浮10%的补助。

第(一)(二)项补贴政策,以《购房兑换凭证》为据,购房户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抵扣购房金额,《措施》到期后开发企业与区财政结算。第(三)项补贴政策,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完成网签备案后,购房户向区住建局申领现金补贴,《措施》到期后三个月内实现兑付。第(四)项奖补政策,《措施》到期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区住建局申领现金奖补。第(五)项补助政策,可与对应第(一)项补贴政策同时享受,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完成网签备案后,购房户向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申领现金补助,《措施》到期后三个月内实现兑付。第(六)项补助政策,可与对应第(一)项补贴政策同时享受,购房户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领现金补助,《措施》到期后三个月内实现兑付。

本措施中新建商品住房不包含限价商品房。补贴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本措施自2025年1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其他政策措施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政策措施为准。本措施由广元市昭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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