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买房>广元新房 >苍溪县新房 >鸣悦城 >鸣悦城楼盘动态 >详情

鸣悦城丨2021年苍溪这3个地块要征收了!看看有你家吗?

2021/01/11 09:12

苍溪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苍府公字〔2021〕1号)


因广元苍溪江南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启动征收苍溪县陵江镇群辉社区部分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位于陵江镇群辉社区三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4.96亩,其中,农用地4.09亩(非基本农田耕地3.83亩,园地0亩,林地0.26亩,其他农用地0亩),建设用地0亩,未利用地0.87亩。

二、征收目的

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三、拟征收单位

苍溪县人民政府。

四、土地现状调查

土地现状调查已于2020年12月完成。

五、其它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收土地上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构)筑物不予补偿,除正常婚嫁和生育迁入的人口外一律不予安置。

启动土地征收部门:苍溪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咨询电话:0839—5228884。

公告时间: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4日。

苍溪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


苍溪县人民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公告

(苍府公字〔2021〕2号)


因三清**灾后重建补充征地项目建设用地需要,需征收陵江镇三清社区部分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地项目名称

三清**灾后重建补充征地项目。

二、征地批准机关及批准文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土〔2008〕1237号。

对征地批复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批准征地用途

科教用地。

四、被征收集体土地权属、位置、地类和面积

被征收集体土地位于陵江镇三清社区四组。共需征收集体土地0.21亩。具体范围、地类和面积以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图为准(见附件)。

五、征收部门及实施单位

征收部门:苍溪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实施单位: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

六、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根据《苍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苍溪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告》(苍府公字〔2020〕32号)规定,征收每亩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本地区区片综合地价的30%计算、安置补助费按本地区区片综合地价的70%计算;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执行。应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被征收耕地的面积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计算。

(二)青苗补偿费。按征收公告发布时当季产值计算。大春按60%计算,小春按40%计算。

(三)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按川府函〔2020〕21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拆迁人员安置途径

无房屋拆迁。

八、补偿登记

(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配合征收部门或实施单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现场调查登记),并提供土地、山林、房屋等权属证书或其它权属证明材料,以及**簿、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资料。

(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和征收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九、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收土地上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除正常婚嫁和生育迁入的人口外一律不予安置。

附件:三清**灾后重建补充征地项目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

图片


苍溪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

苍溪县人民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公告

(苍府公字〔2021〕3号)


因广元苍溪江南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需要,需征收陵江镇群辉社区部分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地项目名称

广元苍溪江南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

二、征地批准机关及批准文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土〔2014〕1115号。

对征地批复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批准征地用途

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四、被征收集体土地权属、位置、地类和面积

被征收集体土地位于陵江镇群辉社区三组。共需征收集体土地2.77亩。具体范围、地类和面积以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图为准(见附件)。

五、征收部门及实施单位

征收部门:苍溪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实施单位: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

六、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根据《苍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苍溪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告》(苍府公字〔2020〕32号)规定,征收每亩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本地区区片综合地价的30%计算、安置补助费按本地区区片综合地价的70%计算;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执行。应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被征收耕地的面积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计算。

(二)青苗补偿费。按征收公告发布时当季产值计算。大春按60%计算,小春按40%计算。

(三)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按川府函〔2020〕21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拆迁人员安置途径

无房屋拆迁。

八、补偿登记

(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配合征收部门或实施单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现场调查登记),并提供土地、山林、房屋等权属证书或其它权属证明材料,以及**簿、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资料。

(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和征收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九、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收土地上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除正常婚嫁和生育迁入的人口外一律不予安置。

图片

附件:广元苍溪江南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


订阅楼盘最新动态,优惠、开盘早知道
过往动态
全部动态

鸣悦城

售完 住宅 低密社区 宜居生态 配套成熟 大型社区
均价 6600元/㎡ 降价通知
户型 3室(12) 余房查询
地址 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原麻纺厂、轮船公司片区(嘉陵江大桥头) 发地址到手机
咨询底价
组团砍价
加入买房群
微信扫码拨号
4007638577 075476
致电售楼现场,了解更多优惠信息
广元买房交流群-23群(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