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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中国人对房产尤其喜爱,很多人都有“先成家后立业”的观念,老人又说“有房才有家”,因此房产也成为普通民众*主要的财富之一。从98年房改至今,楼市迎来了20年黄金期,房价的大幅度上涨,让不少炒房客也赚到了一大笔钱。
但随着房价不断上涨后,也出现这种情况,为继承老人的遗产,子女之间大打出手的情况屡屡出现。特别是我们国家现在的房子已经过多,根据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居民有住房的比例超过96%,其中58.4%的人至少拥有一套房产,还有31%的人拥有两套房产,10%的人拥有三套或者以上房产。
因此,这么多的房子必然会涉及到一个分配问题,那当父母去世后,留下来的房子会归谁呢?我相信关于这点,很多人都想知道。那今天就趁着新规的出台,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过去的法规中提出“公证遗嘱效力*”,但新的法规已经将其删除,毕竟它的公信力虽然很强,但想要变更可就十分麻烦了,每次变动都要去公证处,其间耗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
更改规定后,多份遗嘱中,会以时间*近且符合条例的遗嘱为主,还规定可以通过影像、打印等作为印证遗嘱的证据,从而让遗嘱长期保存下去。
在新规下,如果父母在去世前,没有订立遗嘱的话,*终父母的房产无法全额继承的情况,只能与拥有继承权的人“均分”。这样一来,也不会再出现兄弟姐妹之间大打出手的情况了。但也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那就是子女对父母一点也不孝顺,从来不孝顺自己父母。这时候父母可能会提前立下遗嘱,让子女无法拥有房产继承权。
此外,如果老人只有一个子女, 继承的方式过户房产,显然是*实惠的,不需要上交什么额外的税款,只要缴纳登记费即可,也才不过几百元。
民法典内关于遗嘱的设立增加了打印和录音录像两种新的形式。但采用打印的方式设立遗嘱的话,需要两个或以上见证人,并且每页要签名,标明日期;录音录像则需要在同时记录至少两位见证人的姓名、肖像和日期。
所以每一次的修改,都是一次进步,特别是房子这种大财富,每个人都会动心,每个人面对它的时候都难免会出现不好的念头。如果合法继承人不止一个,纷争就会一触即发,这种时候确立的法规就是天平,就要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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